醫院潔凈病房技術標準的命名源由
1. 手術室凈化工程對病房類別3類病房又可簡化為2類:不論是免疫力極低患者還是一般重癥患者,都是抵抗感染的弱者,都需要避免受到外界的感染,故都需要正壓隔離;空氣傳染病患者隔離病房,為了防止對外傳染,必須用負壓隔離。從日、美、德三國標準看,日本除一般病房和負壓隔離病房末級(即安裝在送風口)采用相當于我國中效1~高中效的過濾器外,其他3類病房末級過濾器皆用相當于我國高中效以上的過濾器,而美國、德國的重癥病房及一般病房和直接服務于病人的用房,無末級過濾器,只在空調箱末端安裝相當于我國高中效及以上的過濾器。也就是說,這三國標準對于所有病房(不僅是重癥病房)的環境控制都采用集中空調(少數可用供熱供冷的局部機組+過濾器)。
2 末級過濾器要求我國GB 51039–2014《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》對潔凈用房的末級過濾器的規定是:Ⅰ級——高效過濾器(我國A 類高效過濾器約相當于國外的H12過濾器,比國外要求最低一級為H13的高效過濾器要低一些);Ⅱ級——高效或亞高效過濾器;Ⅲ級——亞高效過濾器;Ⅳ級——高中效過濾器。由此可見,日、美、德標準用的高中效過濾器,按我國標準可以達到我國醫院Ⅳ級潔凈用房標準,只是國外標準并未給出潔凈度和菌濃具體指標。
3 微生物濃度要求我國GB 15982–2012《醫院消毒衛生標準》規定:Ⅱ類環境為非潔凈手術部(室),產房,血液病病區、燒傷病區等保護性隔離病區,重癥監護病區,新生兒室,等。只要求沉降菌濃度達標,即≤4.0cfu/(皿·15min)(平皿為φ90,相當于8cfu/(皿·30min))。而潔凈用房Ⅳ級標準也只規定了沉降菌濃度,即≤6cfu/(φ90皿·30min)。日、德標準明確指出,血液病房等處應為最高潔凈要求場所,用高效過濾器,可達我國Ⅰ級潔凈用房標準。把血液病房和其他重癥病房的菌濃標準等同起來是不合適的。
采用高中效過濾器作為末級過濾器的病房,可以達到GB 51039–2014《綜合醫院建筑設計規范》規定的Ⅳ級潔凈用房標準,所以對易感染和重癥病房可強調潔凈護理,對空氣傳染性隔離病房可強調隔離,但都是采用空氣凈化手段,都可達到Ⅳ級潔凈用房標準,所以表述為潔凈—護理與隔離—單元(病房區)這樣的命名,是合適的。